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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申请基础、途径的不同,分别如下:
第1种:以意向使用为基础(1B)。
申请→受理→审查→公告→通知提交证据→提交证据→审查证据→核准注册
公告完成以后,美国专利商标局会发出通知,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6个月)内提交证据,若申请人在该期间还不能提交,可延期,每次可延期6个月,最多能延期5次。
第2种:以实际使用为基础(1A)。在提交商标申请时,一并提交已经在美国实际使用的证据。
申请(使用证据)→受理→审查→公告→核准注册
第3种:以国内申请/注册(44D、44E)为基础。需提交国内注册证扫描件,美国申请的名义、地址、商标图样和国内必须完成一样,商品不得超过国内注册的范围。
国内申请基础:
申请(国内6个月)→受理→审查(补国内注册证)→公告→核准注册
国内注册基础:
申请(国内注册证)→受理→审查→公告→核准
第4种:基于国内申请或注册基础提交马德里注册申请,指定保护美国(66A)。
提交申请→中国商标局→国际局→美国审查→美国公告→核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