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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商标是指根据欧盟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获得欧盟商标相关机构注册的,在欧盟范围内有效的,用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记。欧盟商标和欧盟各个国家内的商标平行运行,互不冲突。
1、欧盟商标的“四层体系”
(1)单一注册国家路线:范围是在一个成员国内获得保护,主要针对目前业务所在地或计划交易的国家/地区。直接向该国/地区的商标主管机关递交注册申请。注册组织为相关国家商标主管机关。
(2)区域路线:向比荷卢经济联盟提交申请,并获得在比利时、荷兰、卢森堡这三个国家的商标保护。注册组织为BOPI(欧盟唯一的区域级知识产
权局)。
(3)EUIPO路线:范围是在欧盟所有成员国注册并获得保护。可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交注册申请,注册组织为EUIPO。
(4)国际路线:范围是在欧盟所有成员国受到保护。可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体系,向欧盟指定延伸,注册组织为WIPO。
2、商标申请人要求
任何个人和公司都可以拥有欧盟商标,申请人详细信息须公开,并保持最新状态。公司和个人在申请时的资料略有不同。
3、可申请的商标类型
(1)普通商标
一个单独的标记可用于区分某特定公司与其他公司的商品和服务。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单个商标必须由单个个体所拥有,单独商标可以由一个或多个法人或自然人拥有,这意味着申请人可具有多种类型。
(2)集体商标
集体商标将公司或协会成员的商品和服务与其竞争对手的商品和服务区分开。集体商标有利于建立消费者对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信心。目前集体商标多数用于识别具有一定特征的产品。
(3)证明商标
证明商标于2017年10月1日在EUIPO推出。尽管在国家体系中已经存在多年,但它们是欧盟标准的新型商标。它们用于表示商品或服务符合认证机构或组织的认证要求,同时也是监督质量的标志。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包括官方、机构、以及受政府管辖的主体都可以申请欧盟认证标志,但前提是该申请人不从事涉及提供认证产品或服务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