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热线
1.申请人名称、地址、联系人、专利代理人的姓名、电话、邮箱等;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发明名称,专利分类号(中文或英文),以及优先权文件;
4.发明设计图,或技术图纸,以及相关附图;
√5.优先权文件的复印件(可在提交申请之前先提交优先权文件);
√6.技术交底书,包括发明名称和背景技术信息;
7.发明专利说明书的摘要(中文或英文),说明发明的工作原理、用途以及现有技术状况,必要时应提供与现有技术对比的文献;
8.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保护发明);
9.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需提交优先权请求书和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或提前终止)的证明文件;
√10.委托书。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事宜时,需提交一份委托书。委托书可以在申请受理后补正,但不能超过申请日起2个月。若在补正通知书发出后1个月内未补正或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该专利申请视为撤回。